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必须经业主表决同意,需面积和人数占比达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过半数同意才可以使用,否则使用就是不合法,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恢复原状。如下面这个案件,由于物业公司未经业主表决就使用住宅维修基金更改建筑物楼顶,业主起诉后,法院就判决物业公司恢复原状。
判决书节选: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刘先生等业主建立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刘先生等人作为涉案楼栋的业主,享有对共有部分(包括楼顶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物业公司接受刘先生等人的委托,负责对涉案楼栋的楼顶屋面瓦进行维护和管理,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从程序上来看,楼顶屋面瓦的维修属于重大维修项目。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占有专有部分面积比例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过占有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启动维修程序。
然而,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经业主的表决,擅自启动了维修程序。目前,刘先生等78户业主提出了异议,超过了涉案楼栋户业主的一半。在后续的鉴定、招标等程序中,业主方代表没有参与和监督。物业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从维修方式上来看,涉案楼栋楼顶屋面瓦只有局部的开裂和破损,物业公司完全可以仅对受损的瓦片进行局部修补和更换。即使需要全部铲除并重新修复楼顶屋面瓦,物业公司也应该按照原始设计的要求,采用与之前相同的材料和工艺进行重新铺设,以保持与其他楼栋一致的外观。然而,物业公司却选择了将屋面瓦全部铲除,并采用刷涂料的方式进行维修,这涉及到对建筑外观的重大改变,超出了物业公司对共用部位和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的合理范围。因此,涉案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将拆除的屋面瓦恢复到原状,按照楼宇最初的统一设计样式进行修复。综上所述,判决:物业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铲除的楼顶瓦面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