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头条君
随时随地可报料!
网友报料:年6月8号零晨2点08分,父亲在没有亮灯的独居室内起夜时摔倒,至早上7医院救治。
医院诊断结果:重型颅脑损伤,双肾积水,肺部感染,双侧额叶血肿,蜘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颧骨骨折,颅脑积液。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
父亲在住院的前一个月,医院探视,态度尚可,有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之意,不久之后,态度突变,称老人在院内摔倒是常事,其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在,医院治疗,随时有生命危险。老人家属已花去巨额医疗费用,倍感力不从心!(老人的老伴身患绝症,医院治疗,对此毫不知情。)而该机构却没有支付分文医疗费用!
家属另称:养老院没有按照约定按时间喊老人起来上厕所,而且护理员查房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明知房间无灯光的情况下没有为老人的房间开启床头灯或厕所灯,老人凌晨2点08分摔倒,养老院通知家属是凌晨5点12分,没有及时将我爸送医救治。
养老机构回复
针对长者杨爷爷老人的家属近日于红网反映的问题,我院深表同情和关切,我院管理机构已引起高度重视,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杨爷爷老人摔倒一事说明如下:
年6月8日凌晨2点,我院值班人员按照相应护理要求例行夜班查房护理时杨爷爷老人的状态正常,凌晨4点值班人员再次列行查房时发现杨爷爷坐在床上,裤子潮湿神色紧张,值班人员立即上报,主管到现场进行查看,第一时间上报给我院管理人员调取视频监控,并对其全身进行皮肤完整性检查,给其更换干净衣物,对其进行陪床观察,据监控显示杨爷爷于凌晨2时08分自行起床在房间走动摔倒,我院管理人员立即联系家属反映情况,通过沟通征得家属同意,拨打并由我院工作人员陪同急救车医院急诊科就诊。
医院后,家属因事未能及时到达,我院院长及行政管理人员、护理员分工合作,第一时间办理长者入院手续、垫付缴纳医疗费用,与医生进行前期沟通等入院诊疗事宜。当日杨爷爷状况较好,能自行进食、行走、与家属对话等。做完相关检查后,医生建议进行住院治疗监测相关健康情况。
医院入院治疗期间,我院特别派出护理员24小时在院进行一对一陪护,我院管理层、院长、行政人医院看望并陪护杨爷爷老人,医院主管医生治疗与病情了解。在院治疗一段时间杨爷爷病情恢复较好,因为住院费用过高问题家属要求转院,6月24医院办理出院手续,转医院进行保守治疗。家属与我院领导商量依然要求我院继续派出护理员24小时一对一协助家属做好杨爷爷老人的生活照料与康复工作。7月13日,家属与我医院治疗陪护,我院行政人员、护理员与家属针对杨爷爷生活照料、服药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书面交接后护理人员才返回我院上班。
杨爷爷老人在我院摔倒是实,但是做为养老机构已经按照护理标准要求对杨爷爷老人进行夜间查房护理,我们是一家连锁养老机构,公司有严格的夜班值班制度与要求,夜班定时查房也是公司对值班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的标准。至于6月8号凌晨2点8分监控显示杨爷爷老人房间的夜灯是关闭的,因为老年痴呆的患者有行为障碍、记忆力障碍、认知功能障碍、爱走动、无中生有、捡垃圾、行动迟缓、话唠、行为怪异、无意识自残、爱翻箱倒柜等等一系列特征,杨爷爷老人在院期间多次破坏养老院的设施设备,拆掉护墙板和门柜,经常去开灯关灯等等行为,故看到监控里面的灯是被杨爷爷自己关闭。
杨爷爷老人摔倒后我们的处理应该是及时的,也是积极的,之后一个多月的时间与家属之间的沟通也是非常良好的。
老人住进养老院并不是等同于进了“保险箱”,我公司和所有入住老人家属都签署了《高危跌倒老人知情同意书》《意外风险告知书》《老年痴呆姑息疗养风险告知书》等8份补充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并不是老人只要在养老院发生意外就是养老院的责任,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也希望广大社会朋友对养老院能给与更多的理解!
来源:今日益阳、综合红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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