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住房维修基金何时下调官方回复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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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安庆住房维修基金何时下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

根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安庆市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按照未配备电梯1%的比例,配备电梯2%的比例交存。目前,安徽省已经启动办法的修订工作,省住建厅、司法厅已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目前办法的修订工作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推进,办法修订出台前,安庆市维修资金交存政策合法有效。我们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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