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要取消央媒回应了,新规下,业主们又将

众所周知,为啥每个小区都会有物业,其本质就是为了给业主们提供各种服务,小到清理楼道里的纸屑、打扫公共区域的卫生,大到保障每一个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等,这些都是物业的职责范围。

不过这些年,物业公司投机取巧,收取物业费但不尽心办事儿,导致引发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的,真不少。

就拿在网上看到的一个例子来说吧,业主因为身穿外卖服装,保安见其刷卡,也不给其进入小区,导致业主与保安之间的矛盾升级,最后甚至引发了肢体上的冲突。

从这个案例当中不难看出,保安与业主之间或双方都有一定的错误,但很多人也从这个事件当中却看到了另一层意思——物业似有翻身当主人的嫌疑。

所以这些年,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

其实类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而关于大家的取消物业,其实央媒新华社也曾就此问题发过文,并且文中还有过表态:

在没有找到好的代替服务之前,物业还是有存在的必要,不能“一刀切”的对待,毕竟有的物业还是负责任的。

也就是说,全面取消物业肯定是不太现实的,但是不能取消物业,并不代表物业就可以肆意妄为,根据咱们《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至少,业主没有四项权益是很明确的:

其一,业主可以解聘物业

如果物业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并不尽责,业主积极不满意的话,根据民法典新规,业主是可以解聘物业的。

虽然到目前为止,咱们还没有听说哪一个小区的业主辞退了物业,但是很显然,新规的出台必然给物业以警醒,警示他们在做本职工作时,得提高质量和服务意识。

其二,小区公共区域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其实关于收入项,咱们平时出入小区,看到最多的应该就是电梯间的广告收入,过去这些钱基本上都进了物业的口袋。

新规出来以后,不论是电梯间的广告费,还是走廊、大唐、小区道路上等各个公共区域增加的收入,扣除了合理的成本以后,剩余的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其三,收费透明

除了收入部分以外,其次就是物业费及各项收入增加以后的支出部分。过去,物业收费,这些收到的钱用在哪了,业主们基本上都不知道。

但是新规出来以后,这些收费明细是一定要公布的,每笔钱花在哪里了,业主们都有知情权。

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新增的、不合理的支出,业主们也是可以拒绝缴纳的

其四:启动维修基金门槛降低

有过维修经历的人应该都知道,以前业主想要用维修基金是很难的,绝大多数物业要求2/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甚至有的小区维修基金常年都不被动用。

新规出来以后,以前普遍要求2/业主同意才能动用维修基金的常规化操作,以后这个门槛就降低到了1/了,即只要1/业主同意,业主们就可以启动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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