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的一天,阜阳小伙柳某突然腹痛,医院处就诊。原本以为一个小手术就能恢复,医院的失误,他永远失去了左肾,构成八级伤残!
病人手术后
左肾保不住了
年8月13日,家住颍东区某小区的柳某,突然感到左侧腰腹部疼痛难耐。在家人的建议下,他来医院处就诊。经医生诊断,柳某被诊断为“左侧输尿管结石伴左肾积水”。医生告诉他,这不是什么大毛病,一个小手术就可以解决问题。
当日,医院为柳某进行了“经输尿管镜检查术”。柳某和家人认为,问题总算解决了。可没有想到,退镜后,竟然出现了输尿管粘膜剥脱。柳某医院就诊,于年8月14日又做了输尿管探查以及左肾切除手术。一个星期后,柳某终于出院回到了家中。
(网络配图)
一个小手术
构成八级伤残
一个小手术,为何会发展为左肾切除这么严重?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医院在对他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术前准备不够充分、手术时机及适应症选择不当、手术操作不当等医疗过错;其医疗过错与柳某左输尿管断裂并行左肾切除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且为主要原因,参与程度拟为90%-95%。
在柳某的伤情鉴定报告中,由于左肾切除术,构成七级伤残;左侧输尿管切除,构成八级伤残。当他向医院讨要说法时,却吃了闭门羹。院方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对这起医疗事故承担任何责任。
索赔无果的柳某,只好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柳某医院处诊疗,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对柳某造成损害,医院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鉴定意见书及原告伤情,酌情认定医院承担93%的赔偿责任较为适宜。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及精神损失合计.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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