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从长沙县住建局了解到
10月1日起,长沙县住建局正式将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服务
进一步优化前移至三个主城区街道办事处
(星沙、湘龙、泉塘)
街道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审批限额由3万元以下调整至5万元以下
由街道负责限额内相关审核及管理工作
通过此举措
预计镇街审批使用数量占比
可由原来的40%提高至80%
能进一步提升街道在小区治理的
资源统筹和服务能力
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按规定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近年来,随着房屋和共用设施设备逐渐老旧,这笔资金越来越受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