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买了房,签订了购房合同,而且业主将所有费用一次性交清了,然而开发商迟迟未给业主办证。现在开发商要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但需要业主先将专项维修基金缴清,然后重新签订合同,才能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这是为什么呢?
业主:凭什么再收大修基金
办证为什么重签合同
4月30日,华商报-二三里接到商洛市商州区雅琪小区业主周先生等多位业主反映称,他们的安置房6年多了,一直没有房产证,买房的时候一切费用也都缴清了,然而近日雅琪小区开发商陕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贴出通告称,需业主再交专项维修基金元(安置房国家补贴5万元,专项维修基金按3%计算),然后重新签订合同,最后才给办不动产权证,这也太不合理了吧!
当天下午来到该小区,业主们纷纷向反映称,凭什么二次收费?当初合同上写的一次性缴清费用中,就包含了专项维修基金的钱,而且还要重新签订合同,等于买房时的合同不作数了吗?当初合同上也没写这5万元补贴,也没提大修基金要补缴,现在开发商说的有什么依据?还有开发商当初承诺的也没有实现,对此业主们对开发商产生诸多的质疑。
开发商:之前合同不规范
交了大修基金签了合同就给办证
了解了业主们的诉求后,联系到陕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程同榜,其称房子五证齐全,没有任何手续上的问题,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补缴专项维修基金,都是按照国家政策和法规来实行的,并不存在不合理之处。
至于为什么拖了六年没给业主办不动产权证,法人程同榜称,主要是为了一次性给业主们办理房产证,因为雅琪小区现在正准备修建二期了,所以想将一期和二期的一起办理,但现在一期业主要求办理,那么一期业主就先将大修基金交清,重新签合同,马上就给办。
开发商答疑:
一切都是按照国家政策法规执行
业主:大修基金为什么重新收?
询问了商州区房产管理局孙浩奇局长,其称,雅琪小区房属安置小区,虽然国家补贴5万元,但缴纳专项维修基金,需按照总房款计算,所以说合同上没写5万元,就等于当初只交了合同上的房款专项维修基金,并没有交补贴的5万元的3%的维修基金。
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重新签合同吗?
开发商:之前的合同不规范,主要有两点,第一是合同里没有提到补贴款5万元,现在重新签订合同将补贴款补充,第二是将一期和二期合二为一,统称为雅琪小区,所以现在要重新签订合同,这点是符合政策法规的。
业主:能否先将合同样本公示?
开发商:办理不动产权证,首先要将之前补贴款没交的专项维修基金缴清,进行网签后再签订合同,最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所以业主们先要交专项维修基金后,才能网签才会生成合同的。
业主:承诺小区有东西门,为什么东门一直封闭?
开发商:目的主要是为了给二期建设用,因为二期建设需通过一期的东门,为了安全等因素,暂时将东门隔开,等二期修建完毕,会将两个门都投入使用。
律师:长达6年不办证,开发商构成违约
可补充协议,不至于重签合同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本事件中,开发商长达6年之久未办理房产证,很明显开发商构成违约。如果业主未交补贴的5万元的3%的维修基金,是因开发商拖延办房产证造成的,那么该笔费用的损失理应开发商承担。
赵良善称,开发商与业主既然已签过购房合同,那么双方就应按照原购房合同执行,双方没有必要再重新签订合同,如果需要变更相关内容,双方完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而不至于重新签订合同。
赵良善建议,开发商与业主尽量友好协商解决纠纷,以免房产证办理继续拖延下去。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
华商报陈永辉编辑薛创宇
作者/来源:二三里资讯商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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