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及时维修和正常使用,8月24-25日,市城管局邀请市人大、政协、发改委、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县(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专户银行、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代表就《漳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项目可研暨初设方案》共同会商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市城管局局长吴志民、副局长卢坚、三级调研员蔡水金参加座谈。
会议现场会议详细介绍了《漳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方案》,与会人员结合各自领域和工作实际,围绕初步方案提出不少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是保障房屋正常维修和使用预先建立的资金。维修资金的管理以房屋为基础,以资金为核心,以业务为纽带,串联起多个部门和业务主体,管理面广、资金量大。新系统的建设将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业务管理体系,深化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对公众的服务水平。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