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的房子建成时间不长,也就十来年了,属于高层,33层高。
小区前两年成立了业委会,并罢免了原来的物业,由业委会重新聘请了新的物业。
可不知怎的,自从换了物业后,公共设施经常出毛病,尤其是电梯,动不动就罢工。
电梯出毛病后,物业都是贴一个通知了之,然后让电梯厂家来修。但通常的情况是,换配件。
由于此价格高,都是支取维修基金。
这都是业委会所为。
印象中,业主委员会经常公示取维修基金。那上面有几个人的签名,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实自愿的。
我疑惑:维修基金难道成了业委会的“提款机”?
我担心:维修基金取完后,再坏了咋维修?